2017-05-18 15:37:10 信阳人事考试信息 //xinyang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二七区人社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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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试题练习】
根据我国宪法,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是:
①修改宪法
②解释宪法
③监督宪法的实施
④批准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
⑤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、副主席
A.①③⑤
B.①②③④
C.②③④⑤
D.①②③④⑤
正确答案:A
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题考查宪法知识。
第二步,《宪法》第62条规定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:(一)修改宪法;(二)监督宪法的实施;(三)制定和修改刑事、民事、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;(四)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、副主席;(五)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,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;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,决定国务院副总理、国务委员、各部部长、各委员会主任、审计长、秘书长的人选;(六)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;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,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;(七)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;(八)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;(九)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(十)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(十一)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;(十二)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;(十三)批准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;(十四)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;(十五)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;(十六)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。①对应上述(一),③对应上述(二),⑤对应上述(四)。故①③⑤正确,A项正确。
因此,选择A选项。